新浪财经 股票

一宗重组:两公司高层泄密 涉及上市公司城地香江

财经自媒体

关注

来源:法眼看市

一宗重组,两公司高层泄密

一起资产重组,收购方与被收购方均有高层泄密。

法眼5月8日获悉,上海一中院对一起内幕交易案宣判,一名泄密者及内幕交易人员双双获刑。

判决书中,并未指出内幕交易的上市公司A,但给出了多个关键词。

“A公司董事长为谢某,董事、副总经理为刘国锋” “A公司2018年1月26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内幕交易人员陈海容”。

经法眼核实,并与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核实,A上市公司正是“城地股份”,现更名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城地香江,603887.SH)。

(图源公司官网)

城地股份2016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开始考虑转型,希望在房地产业务之外增加一个核心业务,抵御经营风险。

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香江科技)主要从事数据中心建设集成设备的生产和运营(简称IDC)业务,从2017年开始一直在寻求被上市公司并购。2017年10月27日,担任香江科技财务顾问的海通证券将其推荐给了城地股份。

2017年11月29日,城地股份董事长谢某与香江科技实际控制人沙某经面谈,初步形成关于城地股份收购香江科技的资产重组动议。

2018年1月24日,由于城地股份所属板块指数偏离大盘较大,公司投资总监向董事长谢某东建议股票停牌。1月26日,城地股份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宣布正在筹划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重大事项。

被告人刘国锋自2002年7月起担任城地股份董事、副总经理。其间,刘国锋参与了资产重组沟通及参观考察等,并知晓城地股份重组方案等内幕信息,相关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7年11月29日至2018年1月26日。

陈海容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刘国锋是多年好友,平时工作也会经常接触。二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存在6次电话联系,并分别在2018年1月8日、1月16日和1月24日当面接触。刘国锋在与被告人陈海容聊天过程中,将上述内幕信息泄露给陈海容。

同年1月9日至19日,陈海容为非法获利,利用其父的证券账户先后买入城地股份股票42300股,总成交额111.39万元,后于2019年3月21日至4月3日将上述股票陆续卖出,获利2.98万元。

2019年12月,广东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没收陈海容违法所得2.98万元,并处以8万元罚款。

案发后,被告人刘国锋、陈海容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刘国锋作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泄露该信息;被告人陈海容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后买入该证券,情节严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罪、内幕交易罪。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海容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刘国锋犯泄露内幕信息罪,免予刑事处罚。

2020年8月,城地股份发布更换董事的公告,泄密者刘国峰辞去董事副总职务,但仍担任公司岩土工程业务板块资深顾问。

法眼另注意到,在城地股份这起资产重组过程中,泄密的并不止刘国峰一人。根据广东证监局显示,香江科技实控人沙某,还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了多年好友郑山。

郑山在内幕交易期间,买入城地股份4.87万股,以亏损27.4万元收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