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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威股份2018年三季报存在错误 高管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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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5月21日,北京证监局披露对李璟瑜、鲍丽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威股份或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确认的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子公司处置收益存在错误,信息披露不准确。同时,京威股份2018年未将北京生产基地有关土地、房产对外出售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完整、准确披露该等土地、房产交易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上述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及京威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璟瑜、鲍丽娜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应对京威股份的上述违规问题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其出具警示函。 (文/新浪财经 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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