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业:涉及1起4700万的借贷纠纷 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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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12月31日,ST天业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山东省济南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济南中院经审理已对ST天业此前涉及的1起标的额为4700万的借贷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该起诉讼涉案金额4700万,具体诉讼情况如下:(ST天业维权入口)
2017年2月,ST天业为天业集团向张某借款4700万提供担保,后因借款借贷纠纷,北京市长安公证处于2017年9月11日出具《执行证书》,要求天业集团偿还借款4700万元及相关费用,ST天业、曾某某承担连带责任;山东省济南中院于2017年9月27日作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天业集团等履行《执行证书》确定的义务。
2019年7月,ST天业向山东省济南中院对张某、天业集团提起诉讼。ST天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须经公司权力机构决议,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未经公司必要的决议程序签署担保合同属于越权行为,因此请求法院确认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对公司不发生效力,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
近日,山东省济南中院公开审理本案,确认ST天业向张某出具的《公司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不可撤销)》对ST天业不发生效力,ST天业无需执行《公证书》、《执行证书》中有关公司责任部分。
ST天业在公告中表示,本次诉讼案件的判决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目前,公司仍存在其他诉讼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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