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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破发、业绩变脸 英可瑞有没有造假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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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基本面力场

英可瑞主要从事智能高频开关电源及相关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体产品主要包括电动汽车充电电源模块及系统、电力操作电源模块及系统以及其他电源产品,主要应用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电力系统、通信系统、轨道交通等领域。

该公司于2017年11月上市,根据上市前发布的财务数据显示,2014年到2016年归母净利润增速分别高达123.6%、189.72%和61.26%,妥妥的高成长性公司。但是自从上市之后,英可瑞的业绩表现却随即变脸、利润金额节节败退,2017年和2018年的扣非后净利润同比增速分别为-18.64%和-90.74%;根据该公司近日发布的《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今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再次同比下降80%~90%,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仅为326.53万元–653.07万元,这也与该公司上市前的盈利能力表现存在巨大落差。

在半年度业绩预告中,英可瑞将业绩下滑归咎于“汽车充电电源领域竞争加剧,毛利率下降,轨道交通变流器业务销售规模下降”,以及“研发投入及管理费用相比去年同期增长较大”,但与英可瑞形成强烈对比的是,招股书中披露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通合科技(300491)则发布预告称,2019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00%~130%。

抛开行业景气度的影响,英可瑞的业绩变脸,与该公司自身的具体业务密不可分。

英可瑞在2018年11月22日发布了《关于部分应收票据存在无法承兑风险的提示性公告》,披露公司在2017年9月与漳州市安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安顺”) 签订了《买卖合同》,向漳州安顺供应高压直流汽车充电源模块和模块输入输出端子产品,涉及金额高达2385.34万元;随后在2018年5月16日,英可瑞收到漳州安顺背书转让的商业承兑汇票,此项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为漳州市铭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铭恒”)、出票日期为2018年5月12日、到期日为2018年11月11日。此票据经自然人陈建顺先生同意,为漳州安顺进行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出具书面《承诺书》。

然而,英可瑞在委托公司开户行进行汇票托收进账事宜却并不顺利,2018年11月21日被开户行告知上述票据托收不成功。对此,英可瑞提示风险:“漳州铭恒不能按期履行向公司支付到期票据23853360元的付款义务,虽然担保人对履约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公司预计对漳州安顺的应收票据23853360元仍然存在无法全额承兑的风险。”

与此同时,英可瑞在公告中还详细披露此项商业票据的主要涉及主体:背书人漳州安顺成立于2017年1月4日,法定代表人江进还,注册资本为6800万元人民币;出票人漳州铭恒成立于2007年3月7日,法定代表人杨钟鸣,注册资本为3150万元人民币;担保人陈建顺,担任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

上述事项,存在种种疑点:

1、漳州安顺成立于2017年初,且根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公司截止到2017年末的实缴资本尚不足1千万元,英可瑞在上市前与这样一家规模的新公司签订超过两千万元销售合同,且在无任何预收账款的条件下便支付相关商品并给予该客户长达6个月的账期,这是否合理?换言之,英可瑞是否在上市前通过突击销售抬高业绩?

2、从本次商业承兑汇票对应的商品销售顺序应当是“英可瑞→漳州安顺→漳州铭恒”,据雪莱特发布的公告信息披露,漳州铭恒是雪莱特及其子公司富顺光电2017年度的第一大供应商,涉及采购金额及占比显著超过了其他供应商,也即雪莱特与漳州铭恒存在紧密的商业关系;在此基础上,雪莱特董事、富顺光电法人代表陈建顺为漳州铭恒对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是否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

3、根据漳州安顺发布的工商注册变更历史,该公司在2017年12月之前、也即与英可瑞签订购销合同时,法人代表为自然人陈志明,且一直到2018年10月,陈志明还一直担任着漳州安顺的联络员。公开信息显示,陈志明目前还是“福建元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以及“北京嘉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速仕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

而在2016年8月,富顺光电与南京荣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金额为1.05亿元的销售合同,南京荣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则是“苏州速仕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2016年10月,富顺光电与嘉旅(北京)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金额为2.1亿元的销售合同,嘉旅(北京)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则是“北京嘉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母公司;2017年11月,富顺光电与与福建元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1.5亿元销售合同。

也即由陈志明控制或存在重大关系的3家公司,均是富顺光电的主要客户,对富顺光电及雪莱特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与此同时,由陈志明控制的漳州安顺向英可瑞进行了大额采购且未付款,并由富顺光电的实际控制人对此欠款进行担保。

综合上述信息,英可瑞向与富顺光电存在紧密关系的漳州安顺进行赊销,并由富顺光电实际控制人进行担保,这是否合理?英可瑞与漳州安顺的销售关系是否是建立在真实业务基础上的?

上市诸多疑点指向,英可瑞在上市前与自身资质条件并不好的漳州安顺签订大额销售合同,并接受商业承兑汇票的结算方式,而针对此汇票的担保人又是与漳州安顺存在种种关联的关系人;事后来看,漳州安顺无法偿付商业承兑汇票,并给英可瑞造成了巨额损失,并成为英可瑞业绩变脸的主要因素之一。

这不得不令人怀疑,英可瑞在上市前突击向这样一家客户进行销售,并接受风险很大的结算方式,是否是该公司在上市前就为日后业绩变脸埋下的一颗“定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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