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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核电收关注函:控股股东拟接受50亿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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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7月16日,台海核电披露深交所的关注函。

7月15日早间,台海核电对外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投资意向书》 的公告,称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的通知,由烟台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台海集团与四家投资机构分别签署了《投资意向书》,四家投资机构拟对台海集团进行投资,预计投资金额合计50 亿元。

深交所要求台海核电就以下事项进行认真自查并做出书面说明:

1、台海集团与四家投资机构签订《投资意向书》的具体时间, 背景,该《投资意向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台海核电是否对相关事项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2、结合台海集团目前的财务状况、流动性情况,补充说明四家投资机构向台海集团投资的原因,投资金额的计算依据,上述投资是否具备合理的商业背景。

3、上述四家投资机构的资金来源,截至目前资金到位情况,是否具备履约能力。

4、2018 年 12 月 10 日,台海集团与中核香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增资 15 亿港币购买台海集团的 48.19% 股权,2018 年 12 月末,上述股权已经变更完成,中核香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变为台海集团的单一最大股东方。截至目前,台海集团共收到中核香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4.5 亿港币资金。

请说明上述款项尚未收回的原因,预计收回时间,上述款项回收是否存在障碍;公司控股股东在仅收取约 30%增资款的情况下,进行股权登记变更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是否及时披露上述增资款项的进展情况。

5、结合前次中核香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对台海集团的估值情况, 补充披露本次《投资意向书》投资金额 50 亿元对台海集团股权机构的影响,是否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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