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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飞轴承收入和采购异常 各项成本数据可信度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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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刊财经

文/胡振明

报告期内,双飞轴承不仅营业收入没有得到现金流量和应收款项等数据的充分支持,且采购方面数据也存在一定异常,这些异常情况的存在,很可能成为双飞轴承IPO路上的绊脚石。

近期,主要生产自润滑轴承及相关复合材料的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双飞轴承”)更新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新增了2018年相关信息的披露。双飞轴承表示,公司拟在深交所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106万股,募集资金约42588万元。

在梳理双飞轴承招股书时,《红周刊》记者发现该公司不仅在报告期内(2015年至2018年1~6月)的营业收入没有获得现金流量和应收款项等相关数据的充分支持,且采购方面数据也有一定异常,这些财务数据上的异常情况,很可能成为其IPO路上的绊脚石。

营业收入有虚增之嫌

招股书披露,双飞轴承2018年1~6月的营业收入为31261.21万元(如表1),其中有7541.48万元是来自国外收入,一般情况下这不需要考虑增值税问题,因此在剔除国外收入影响后,国内收入部分在考虑计增值销项税额影响后(2018年5月后税率按16%税率计算销项税额),2018年上半年的含税营业收入达到了35214.50万元。

依据财务勾稽原理,这个规模的含税营业收入必然在财务报表之中有相应规模的现金流量流入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等经营性债权增减。那么,双飞轴承这一年的现金流量和债权又是如何表现的呢?

合并现金流量表显示,双飞轴承2018年上半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虽然达到了17463.21万元,但这并不是当期营业收入相关的全部现金流量流入,与此相关的还有预收款项的变化。2018年6月末,双飞轴预收款项余额为195.99万元,和期初预收款项相比减少了41.06万元。因此,在剔除预收款项影响后,2018年上半年与营业收入相关的现金流量流入了17504.28万元。将现金流量与同期含税营业收入勾稽,则有17710.22万元的含税收入没有获得现金流入,差额部分理论上将体现为相同规模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等经营性债权增加。

可事实上,双飞轴承2018年6月末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合计有20340.05万元、坏账准备金额有1347.54万元,两个项目合计比期初金额仅新增了4384.52万元。很显然,这一结果远远小于前述17710.22万元理论债权,差值达到了13325.70万元,即有13325.70万元含税营业收入既没有获得现金流入,也没有形成应收账款等经营性债权的新增。

当然,上述差异也不排除是双飞轴承使用了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支付所造成的,可让人疑惑不解的是,如果真的存在金额较大的票据背书情况,可为什么招股书对此仅一笔带过而未做出详细披露呢?显然,这就需要公司去举证解释了。

与2018年上半年类似,双飞轴承2017年、2016年的营业收入与现金流、债权间的勾稽结果同样是难以让人信服的。

招股书披露,双飞轴承2017年的营业收入有53188.72万元,除了其中的13393.71万元国外收入不需要考虑增值税之外,其余的国内收入需要按17%税率计算销项税额的,因此公司当年含税营业收入达到了59953.87万元。同期,公司33944.94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在剔除预收款项新增的47.13万元影响后,与营业收入相关的现金流量流入了33897.81万元。新增债权方面,2017年年末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合计为16271.09万元,坏账准备为1031.98万元,和上一年年末相同项目合计金额比较,新增债权4926.88万元。

几项数据互相勾稽后可以发现,2017年与营业收入相关现金流入及应收账款等经营性债权增加合计只有38824.69万元,远远没有达到2017年含税营业收入的规模,差额有21129.18万元,意味着有21129.18万元含税营业收入是存在虚增嫌疑的。

这一差异情况在2016年同样得到体现,用同样分析方法进行分析的结果是,2016年有11863.88万元含税营业收入存在虚增的嫌疑。

采购数据异常

那么,营业收入数据勾稽结果异常又是否和采购相关呢?是否因采购中使用了票据背书支付而造成差异呢?带着疑问,《红周刊》记者进一步分析双飞轴承的采购数据,发现其报告期内采购数据同样出现了大额异常,若对比营收和采购的差异情况,可以发现,票据背书的解释是不能说明营收和采购方面数据异常的。

在采购方面,双飞轴承2018年1~6月的采购金额为16327.71万元(如表2),若考虑2018年5月起相关增值税税率由17%下调至16%,将采购金额平均到每个月,则大致估算出2018年上半年含税采购金额为19049万元。理论上,在这样的采购规模之下,在财务报表之中必然体现为相同规模的现金流量流出,或者应付账款等经营性债务的增加,而大多数企业则是这两者综合的结果。

现金流量方面,双飞轴承2018年1~6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8404.42万元,若将预付款项相比于期初新增的203.29万元视为在本期支付但不属于本期采购支付的现金,则2018年上半年用于采购的现金流量流出了8201.13万元。以之与含税采购勾稽,有10847.86万元未付现的含税采购额是需要形成相同规模新增的应付账款等经营性负债的。

可事实上,从资产负债表中体现的数据来看,双飞轴承2018年6月5709.81万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合计金额相比期初仅增加了849.01万元而已,连理论上应该增加的10847.86万元的经营负债的零头都不到。在冲抵已知的新增负债后,公司仍有9998.85万元采购不知是用什么来支付的情况。那么,是不是招股书没有详细披露但可能存在的票据背书支付所形成的呢?

若真的如此,则这里分析得知的9998.85万元差额必然跟前述对同期营业收入相关分析中得到的未收现也没有形成应收账款等经营债权的那部分含税营业收入金额大致相符,可实际上前文分析的含税营业收入差额却为13325.70万元,两者结果明显不同,仍存在3326.85万元的差额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另外,即使我们考虑到2018年上半年固定资产原值、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以及同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可这也仅能形成963.61万元的应付款项,仍无法解释上述超过3000万元的数据差额。

类似的结果还体现在2017年和2016年。在2017年,双飞轴承的采购金额为26309.38万元,按17%的增值税税率考虑,则含税采购金额为30781.97万元。与此同时,2017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4439.36万元,结合预付款项减少的15.29万元,可知与采购相关的现金流量流出了14454.65万元。新增债务方面,这年年末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4860.80万元仅比上一年年末新增了548.01万元。

结合2017年采购相关现金流量和应付款项的情况,可知这些数据仅支持15002.65万元的含税采购额,占同期含税采购金额的一半左右,即有15779.32万元的含税采购额仅从表面数据来看是无法解释的。

假设2017年也存在大额票据背书支付的情况,同样结合前述对2017年营业收入分析得知的21129.18万元异常金额及此处发现的采购异常情况,可发现仍有5349.86万元的差异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同样的方法分析2016年的相关采购数据,最终得到的结果是有6667.30万元的含税采购额得不到现金流量和应付款项的支持,而这同样是用有限的票据背书信息无法解释的。

采购与成本存在重大矛盾

除了上述疑点外,双飞轴承报告期内各期采购金额与营业成本、存货之间的数据也不能够相互合理匹配。

在2018年1~6月的主营业务成本之中,其直接材料金额为13933.97万元,所占的比例大约是64.05%,而同期的采购金额为16327.71万元。将两项数据对比,可合理推测有2393.74万元采购没有完成生产、销售的全过程,未能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因此这必然会体现为存货相关项目的增加,且金额大致相同。

双飞轴承的存货项目中,主要有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等,若将金额较小的委托加工物资、低值易耗品看作与原材料一同采购而来的,那么2018年6月末这三个项目及其跌价准备合计有2600.11万元(如表3所示),和期初相同项目金额比较,减少了16.91万元。这种结果意味着,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等各种产品存货的原材料成本应该增加2410.65万元才合理,否则结果与同期采购金额不符。

2018年6月末,双飞轴承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分别有1501.85万元、3265.85万元和445.59万元,同时对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还分别计提了335.01万元和64.15万元的跌价准备。将这些项目合计起来,再跟期初相同项目金额比较,可发现仅新增了284.74万元而已,远远小于同期采购金额与直接材料对比形成的2393.74万元差额。

虽然招股书没有披露各类产品存货的原材料成本情况,但若将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原材料成本统一按直接材料占主营业成本的比例64.05%计算,则这三类产品存货所增加的金额之中也包含了大约182.38万元的原材料成本。在剔除到这项金额影响后,2018年上半年采购金额之中仍有2228.27万元既没有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也没有体现为同期存货相关成本的增加。显然,这一结果直接指向了采购金额或者成本的真实准确性问题。

类似情况同样发生在2017年和2016年。在2017年,将双飞轴承采购金额26309.38万元和同期主营成本中的直接材料21374.23万元进行比较,可发现有4935.15万元的采购额应该体现为存货相关项目的增加。然而,2017年年末的存货之中,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低值易耗品及其跌价准备相比于上一年年末相同项目金额却只增加了336.34万元。

与此同时,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及其相关跌价准备金额相比于上一年年末相同项目的金额也仅增加了1221.61万元,若按直接材料占主营业成本比例61.46%计算,则这只体现了750.80万元的原材料成本增额。

综合2017年存货相关项目的变化情况,可发现这些数据变化只体现了1087.14万元的增加,和理论上应该增加的4935.15万元相差了3848.01万元。用同样的方法分析2016年的数据,也能发现存在2568.52万元的差额。

报告期内,双飞轴承各时间段均出现大额成本差异,就算是考虑了水、电等能源采购金额的影响,也无法解释上述每年数千万元的差异,进而让人怀疑双飞轴承报告期内的采购、成本的真实准确性。

(本文已刊发于2019年2月16日出版的《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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