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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药机首现“定罪式”调查函 接连被诉但未公告

金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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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证券记者 陶炜

证监会对千山药机(300216)的立案调查通知书,成为中国证券史上第一份还在调查阶段就已经定性公司违规的调查通告。通常来说,证监会调查上市公司时,会表示公司“涉嫌”证券违规,但千山药机的调查通知中没有“涉嫌”这两个字,直接就说公司违法违规。《金证券》记者调查中发现,公司还遭到两起诉讼官司但尚未公告。

首现定罪式调查函

1月17日晚间,千山药机发布了这样一份公告:2018年1月16日,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湘稽调查字0528号)。调查通知书内容为:因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这份调查通知书中的措辞是以往从未出现过的。一般来说,证监会出具调查通知书时,会使用“涉嫌”这两个字。例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涉嫌证券违法违规等。涉嫌这两个字是说,怀疑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但暂时还只是怀疑,只有调查结果明确公司确实违规,事情才算落定。然而,在千山药机的这份公告中,直接就说“因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从字面理解,就是说证监会已经认定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上市公司的行为已经定性。

由于证监会的这一调查,公司正在筹划中的控股权转让随之终止。此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祥华、刘燕、邓铁山、钟波、王国华、黄盛秋、彭勋德、郑国胜正在与其他方正在商谈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事宜,并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随着证监会的立案调查,这一股份转让事宜被终止。公司公告称,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实际控制人不能进行股权转让,故刘祥华等8名实际控制人决定终止筹划本次控股权转让事宜。

鉴于公司被调查后已经直接跌停令投资者损失惨重,在2018年1月17日晚间持有千山药机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证券》“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接连被诉但未公告

《金证券》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公司近期还接连遭到两起诉讼官司,但至今尚未公告。

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显示,自2018年以来,公司已经两度被告。1月4日,原告熊斐伟诉被告刘华山、刘师宏、刘祥华、周大连、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邓铁山、陈端华一案已经获得法院立案,案号为 (2018)粤0304民初378号。1月11日,原告胡菲诉被告刘祥华、湖南乐福地医药包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千山慢病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王国华、邓铁山一案已获得法院立案,案号为 (2018)粤0304民初1373号。

上市公司并未公告这两桩案件,我们暂时还无法得知具体细节。但需要指出的是,这两桩案件中都是既牵涉上市公司,也牵涉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此前,公司曾于1月12日晚间公告称,股东刘祥华先生、邓铁山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于1月5日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系刘祥华先生、邓铁山先生为一笔3000万元的贷款共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所致。《金证券》记者尚无法得知这一司法冻结与公司被诉一事是否有关,但是,司法冻结的时间恰巧是第一桩案件立案后的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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