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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大IPO搁浅,投资者在美国纽约南区法院对阿里巴巴提起集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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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史上最大IPO搁浅,投资者在美国纽约南区法院对阿里巴巴提起集体诉讼 来源:万合企业合规研究院

2020年11月13日,投资者就蚂蚁金服IPO被中国监管当局叫停一事,在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对阿里巴巴集团提起集体诉讼。

本案原告代表在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1月3日(包括首尾两天)期间购买或以其他方式收购阿里巴巴证券的个人和实体提起集体诉讼(“集体诉讼期间”),并依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对三被告提出索赔。

本案被告分别为阿里巴巴、张勇、武卫。

被告阿里巴巴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位于香港。阿里巴巴股票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交易,交易代码为“BABA”。

被告张勇(Daniel Zhang)于所有相关时间均为阿里巴巴公司首席执行官。

被告武卫(Maggie Wu)于所有相关时间均为阿里巴巴首席财务官。

原告认为,被告张勇和武卫(统称为“自然人被告”),由于其在该公司的职位,拥有控制该公司向美国证监会提交的报告,新闻稿以及向证券分析师,货币和投资组合经理和机构投资者(即市场)提交的报告的内容的权力和权限。自然人被告在公司报告和新闻稿发布之前或发布之后不久获得了公司报告和新闻稿的副本,并有能力和机会阻止这些报告和新闻稿的发布或使其得到更正。由于他们所处的位置以及他们可以获得的重要非公开信息,自然人被告知道,本协议所述的不利事实没有向公众披露,而且正在向公众隐瞒,所作的积极陈述因此具有重大的虚假和/或误导性,其应为虚假陈述承担责任。

事实和理由

阿里巴巴拥有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蚂蚁集团)33%的股权,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是一家金融科技公司,以运营支付宝而闻名,支付宝是最大的移动和在线支付平台之一。2020年7月20日,蚂蚁集团宣布已开始在沪港联交所同时进行首次公开招股(IPO)的程序。2020年10月26日,蚂蚁集团对其IPO进行了定价,定增募资345亿美元,成为史上最大规模的公开募股。

2020年11月2日,英国《金融时报》报道,中国监管机构已经会见了蚂蚁集团的控制人马云等。文章称,尽管监管机构没有提供细节,但“形容此次约谈的中文词汇一般表示主管机关的训斥。”文章还包括蚂蚁集团的一份声明,称将“深入落实会议意见”。

2020年11月3号,蚂蚁集团IPO暂停,原因是蚂蚁集团“可能因重大事项而不符合上市资格或披露要求”,这与前一天与监管机构的会议以及“监管环境的近期变化有关。”

受此消息影响,公司股价在2020年11月3号下跌25.27美元,跌幅8%,收于每股285.57美元,成交量异常沉重。

描述这次采访的中文词汇“约谈”通常指的是当局的训斥。

原告主张:在整个集体诉讼期间,被告作出重大虚假和/或误导性陈述,以及未能披露有关公司业务,运营和前景的重大不利事实。具体而言,被告未能向投资者披露:(1)蚂蚁集团不符合上市资格或某些重大事项的披露要求;(2)金融科技监管环境的某些即将发生的变化将影响蚂蚁集团的业务;(3)由于上述原因,蚂蚁集团的首次公开招股有合理可能被暂停;以及(4)由于上述原因,被告关于公司业务,运营和前景的正面陈述具有重大误导性和/或缺乏合理依据。由于被告的不法行为和不作为,以及公司证券市场价值的急剧下跌,原告和其他集体成员遭受了重大损失和损害。

诉讼请求

原告请求法院判决如下:

(a)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23条确定这一诉讼是适当的集体诉讼;

(b)判给原告和其他集体成员对所有被告连带赔偿因被告的不法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害的补偿性损害赔偿金,其数额须在审判中证明,包括其利息;

(c)判给原告和集体在本诉讼中发生的合理成本和费用,包括律师费和专家费;和

(d)法院认为公正及适当的其他及进一步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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