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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过二:燕麦科技泽达易盛IPO过会 后者内控惹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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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资本邦

原标题:科创板|二过二!燕麦科技、泽达易盛IPO过会:前者八成收入靠苹果公司,后者内控惹担忧 

4月2日,资本邦讯,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12次、13次审议会议结果显示: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燕麦科技)、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泽达易盛)审核均获通过。

(图片来源:上交所网站)

截至2020年4月2日,总计有223家企业向上交所提交了科创板上市申请,其中“已询问”42家、“已受理”9家、“通过”8家、“提交注册”12家,“注册结果”104家,暂缓审议0家,另有23家显示为“中止”状态,还有25家“终止”审核。

燕麦科技:近八成收入与苹果相关,一季度业绩或下滑

燕麦科技是一家专注于自动化、智能化测试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客户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公司的测试设备目前主要应用于柔性线路板测试领域,客户覆盖全球前十大FPC企业中的前七家,并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消费电子领先品牌苹果的供应商。

燕麦科技的控股股东为刘燕,实际控制人为刘燕、张国峰夫妇。本次发行前,刘燕直接持有公司61.8240%的股份,张国峰通过麦其芃投资和麦利粟投资控制公司4.6464%的股份,刘燕与张国峰通过素绚投资控制公司3.5536%的股份;刘燕与张国峰合计控制公司70.0240%的股份。

燕麦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图片来源:燕麦科技招股书)

财务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燕麦科技实现营收分别为22,351.83万元、24,222.76万元、24,388.66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234.02万元、3,078.63万元、6,616.40万元。燕麦科技指出,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083.96万元,较2018年增长11.0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23.59万元。

(图片来源:燕麦科技招股书)

值得一提的是,燕麦科技坦言,由于公司产品验收有时间周期,公司2020年一季度验收确认收入的产品主要来源于上年度已经发货的产品,因此生产、交付及验收时间与节奏延迟对公司一季度的业绩影响较小,公司一季度预计实现销售收入3,300至3,800万元之间,同比增长-7.37%至6.66%之间。一季度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460至690万元之间,同比增长-18.74%至21.89%。交付延迟预计会减少二季度产品验收和收入确认,预计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8,500至10,300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9.88%至9.20%,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00至3,700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11.11%至2.78%。

燕麦科技的科创板IPO申请2019年9月27日获受理,2019年10月25日获上交所问询。

(图片来源:上交所网站)

本次审议中,科创板上市委要求燕麦科技: 进一步说明FPC测试设备的市场容量、下游细分行业的市场空间、未来发展趋势及保持市场优地位的具体举措; 进一步分析本次疫情对发行人下游需求、上下游产业链等的影响和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需要指出的是,报告期内,燕麦科技销售的最终用于检测苹果公司产品 FPC 的测试设备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分别为 85.73%、89.74%、89.79%、79.02%。其中,公司直接来源于苹果公司及其指定的采购订单所对应的销售收入占发行人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90%、49.72%、41.31%、27.91%。公司面临对苹果公司及其产业链存在依赖的风险。

对苹果公司的依赖直接影响公司接下来的成长潜力。报告期内,燕麦科技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1,315.81 万元、22,901.92 万元、 24,388.66 万元、18,111.74万元。公司坦言,目前及短期内公司收入仍将主要集中于 以苹果公司为主的消费电子领域。“受苹果公司自身增速的限制以及苹果公司对 FPC 需求的限制,公司 FPC 测试设备的市场容量有限,公司面临未来收入增长的市场空间有限的风险。”

在疫情影响下,燕麦科技对前景更加担忧。公司坦言,苹果公司对其产品的采购主要与其对每年新产品推出后的销量预测相关,苹果公司现有产品的销售所需的 FPC 测试设备已于之前年度销售。但是,如果疫情在 2020 年一直持续导致苹果公司对本年新产品的销量预测大幅减少,进而导致苹果公司或者 FPC 厂商减少设备采购订单或取消采购订单,则将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泽达易盛:国企客户保障疫情下业绩增长,但公司内控惹担忧

泽达易盛主要从事信息化业务,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为政府、企业和事业单位提供医药流通、医药生产、医疗、农业等行业的信息化解决方案,实现药品质量管理完全追溯、优化医药生产过程、提升农业的种植与运营效率。

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于信息化业务,另有少量收入来自于药物工艺研究等非信息化业务。公司主要采取项目制的运营管理模式,综合考虑软件产品开发难度、人员成本、运营管理成本、外购软硬件成本,并结合市场竞争情况进行综合报价,在充分实现客户需求的前提下提供最优报价以实现盈利。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应、刘雪松直接持有公司7.92%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比例较低。林应、刘雪松通过其控制的企业间接持有公司合计19.74%的股份,通过亿脑投资、宁波宝远、梅生、陈美莱、嘉铭利盛的股东权利委托,持有公司38.51%的股份表决权。

截至招股书签署之日,泽达易盛股权结构如下:

(图片来源:泽达易盛招股书)

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该公司实现营收分别为12,383.50万元、20,227.73万元、22,130.03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为3,294.49万元、5,273.77万元、8,358.29万元。

泽达易盛坦言,2020 年 1-3 月由于疫情防控原因,原计划进行验收的部分项目有所延期,随着公司和客户的逐步复工,公司正积极与客户沟通验收工作,预计2020年 1-3月实现营业收入区间为2100 万元至 2400 万元,同比变动136.60%~170.40%。公司预计,在目前国内疫情得到控制的前提下,预计 2020 年全年的营业收入水平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水平较 2019 年略有增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公司2020 年全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发行条件均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图片来源:泽达易盛招股书)

泽达易盛的科创板IPO申请2019年6月13日获受理,2019年7月11日获上交所问询。

(图片来源:上交所网站)

本次审议中,科创板上市委委员要求泽达易盛: 结合刘雪松、吴永江在浙江大学的劳动合同内容、任职要求、须承担的职责和义务,说明前述人员是否需要向浙江大学或者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服务或帮助、履行任何职责或义务;如有,是否构成前述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是否损害公司利益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 结合生产经营需要、相关人员在公司生产经营以及相关技术研发和专利申请过程中发挥的实际作用,说明刘雪松、吴永江是否属于公司主要知识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主要技术标准的起草者,说明未将刘雪松、吴永江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原因,未予认定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前述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是否需要确认股份支付费用。

关于收购前公司持股等情况,上交所要求泽达易盛:结合浙江金淳的章程、投资协议等分析换股收购前公司在浙江金淳的股东会、董事会中拥有的权利是否足以控制浙江金淳重大财务和经营决策; 说明收购前公司持股仅为32.5%,却能在董事会中占比2/3,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 解释该交易设有业绩承诺条款,少数股东将以何种方式保证浙江金淳完成承诺的业绩。若可以保证,是否反证收购前公司对浙江金淳不具有控制权; 说明浙江金淳2018年第一阶段业绩承诺仅超额完成875.51万元,剩余业绩承诺4,124.49万元,占浙江金淳前三年累计净利润的7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2018年末仍然预计浙江金淳能够实现业绩考核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2018年的盈利预测分析导致2019年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 公司在收购浙江金淳时采用同一控制下收购进行合并报表,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如果应该采用非同一控制下收购,要求公司说明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在2019年确认了或有对价公允价值收益达2100多万元,说明在公司控制浙江金淳的情况下与浙江金淳少数股东对赌的合理性,以及确认上述收益是否合理。

泽达易盛实际控制人担任持股20%以下苏州浙远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且苏州浙远历史上与公司存在客户重叠的情形。科创板上市委要求该公司说明: 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苏州浙远; 自动化系统与MES系统的关联关系; 苏州浙远报告期内存在客户重叠业务的具体成本费用情况,说明该等成本费用与市场同类业务相比是否合理、是否用于或变相用于公司的业务; 公司与苏州浙远是否存在互相垫付费用或变相承担费用、互相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是否存在刻意规避同业竞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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