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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顺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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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投瑞银顺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来源: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国投瑞银顺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选取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3.2.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投瑞银顺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8年7月10日至2019年6月30日)

注:1、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7月1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顺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相关的系列制度,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二季度,贸易战再次陷入对峙状态,包商银行被接管导致市场一度出现结构化恐慌。央行为维护市场稳定性,持续公开市场净投放。10年国开在4月份上行至3.85%附近持续后窄幅波动,由于后续对政策的不确定性,还有市场结构化调整的冲击下,收益率稍有下行。本基金二季度持续减持了中低评级信用债,在5月份减持了中长久期的利率债。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42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4%。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持有“19平安银行CD012”市值97,050,000元,占基金资产净值9.28%。根据银反洗罚决字〔2018〕2号,平安银行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中国人民银行合计处以140万元罚款;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持有“19交通银行CD047”市值97,100,000元,占基金资产净值9.28%。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2号和银保监银罚决字〔2018〕13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不良信贷资产未洁净转让、理财资金投资本行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等违规行为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对其罚款690万元,因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不合规、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到位违规行为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对其罚款50万元;另,根据银反洗罚决字〔2018〕2号,交通银行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被中国人民银行合计处以130万元罚款。基金管理人认为,该公司上述被处罚事项有利于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公司当前总体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持稳定,事件对该公司经营活动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不改变该公司基本面。

本基金对上述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了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投资决策程序。

除上述情况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本基金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库的情况。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股票投资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交易明细。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

2、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

3、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进行公告,指定媒体公告时间为2019年6月6日。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准予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75号)

《关于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机构部函[2016]1608号)

《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顺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顺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信息公告原文

国投瑞银顺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2季度报告原文

10.2 存放地点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存放网址:http://www.ubssdic.com

10.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咨询电话:400-880-6868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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