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海通证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证券营业部及员工苗苗,违规为他人使用客户相关证券账户提供便利,收到警示函

金融界网站

关注

2024年4月30日,新疆证监局公告,海通证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证券营业部及员工苗苗存在违规行为。经查,该营业部为他人使用客户相关证券账户提供了便利,未及时重新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提供与投资者当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融资展期服务,违反了相关法规。苗苗在营业部任职期间直接参与了上述违规事项并负有责任。因此,新疆证监局决定对营业部、苗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营业部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新疆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