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医生”与“平安好医生”商标侵权案终审宣判
原标题:“好医生”与“平安好医生”商标侵权案终审宣判 来源:健识局
文 | 健识局 纪佳文
编 | 健识局 严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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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0日,随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终审判决,作出维持一审原判的裁决,“好医生”与“平安好医生”之间历时两年多的商标争夺战,终于尘埃落定。
该判决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认定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好医生”商标为第五类“人用药”产品上的中国驰名商标,予以驰名商标保护,依法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平安好医生及图”有效的决定;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医疗大健康产业上抢注的七件“平安好医生”系列商标将最终被依法宣告无效。
四川好医生集团从1998年10月开始申请、注册“好医生”商标,2010年,该商标被认证为国家驰名商标;而平安好医生其母公司中国平安于2014年4月开始,注册了24个类别的“平安好医生”商标。
对此,好医生集团一开始就曾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却始终未得到有效的保护。早在2018年4月,两家公司就因商标问题对簿公堂,然而这起商标侵权案却一直到两年后才得到最终结果。
2018年4月24日,“平安好医生”赴港上市的前10天,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由于“平安好医生”涉嫌恶意侵犯“好医生”驰名商标专用权,他们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对方改名。而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回应称:公司依法注册商标,不存在侵犯好医生集团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019年2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平安好医生”停止侵害“好医生”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并在《中国消费者报》刊登声明。
2019年7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然而,这场侵权案件依然没有就此停止。目前,平安健康公司仍未全面履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一审判决内容,侵权行为依旧存在,该案正在成都中院依法强制执行之中。
此次终审结果的敲定,仍未能让这场商标争夺战真正落下帷幕。
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近年来,商标侵权的案件屡见不鲜。好医生集团与“平安好医生”之间的商标争夺,反映出企业法律意识的提高,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也体现了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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