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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牛前员工涉职务侵占罪,二审判了5年,涉案15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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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蒙牛前员工涉职务侵占罪,二审判了5年,涉案150余万 来源:市界

作者丨市界 沈淼

编辑丨老拿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判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牛”)公共事务系统危机管理中心前总监尹昆的上诉,维持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原判——判处尹坤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追缴其违法所得1578172.19元。

判决书显示,尹昆于2007年11月开始在蒙牛公司工作,2013年至2016年4月担任蒙牛公司公共事务系统危机管理中心总经理,该部门负责处理突发事件、舆情监控、管理、地方政府关系维护、消费者服务等。

2015年6月,尹昆与内蒙古中青旅国际旅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中青旅)师某联系,制定了当年蒙牛公司在内蒙古、湖北、西藏的工业旅游方案,该方案的合同预算金额为1699535元,实际结算金额会在预算金额的10%内浮动,且蒙牛公司预付给内蒙古中青旅合同的50%金额。

随后,尹昆向内蒙古中青旅提出,区外旅游项目要与其他公司合作,但是为了不重新招标影响行程安排,蒙牛仍按照原合同将金额打给内蒙古中青旅,要求内蒙古中青旅将剩余款项打给湖北省海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海外旅游”)。

2015年8月,蒙牛公司和内蒙古中青旅的合同履行完毕,实际发旅行团四批次,合计花费675693.2元。9月,尹昆要求内蒙古中青旅将批次修改为六次,将结算金额修改为1775693.2元。蒙牛按照修改后的金额支付剩余款项。即内蒙古中青旅共收到了蒙牛公司1775693.2元的旅游费用,并按照尹昆的要求将结算后剩余的110万元打给了湖北海外旅游公司。

同时,蒙牛与湖北海外旅游公司签订合同,预算为1757811元,实际产生费用1442459元。此前蒙牛2次合计向湖北海外旅游公司支付了1897931元,剩余的425032.19元被湖北海外旅游公司按照尹昆的要求打到了自己账上。

10月份,尹昆再次联系湖北海外旅游公司张某,让其以编造虚假旅行团、收集票据等方式,从湖北海外旅游公司报销费用1520632.19元。其中的1505600元打到了尹昆的合作关系人任某账户上,15032.19元打到了尹昆个人账户中。

12月31日,尹昆和任某在天津市南开区熙悦汇广场的英玉餐馆准备开业,按照约定,尹昆需投资50万元。任某从湖北海外旅游公司打给自己的1520632.19元中留下505600元作为和尹昆之间的约定投资金额,将剩余的100万元打到了尹昆的个人账户上。

此外,判决书显示,尹昆还曾要求内蒙古中青旅将自己和女儿以及女儿同学家长共57540元的旅游费用汇入蒙牛的工业旅游费用中,最终由公司支付。

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尹昆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资金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判处尹昆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追缴其违法所得1578172.19元。

蒙牛公司并未就此事件公开说明。截至2020年1月6日发稿,蒙牛乳业小幅下跌1.57%,报价31.3港元/股,市值1232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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