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架ABN产品未备案即发行、披露财报信息不准确!中信建投、前海结算领交易商协会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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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交易商协会公告了2条自律处分, 中信建投 证券、前海结算商业保理因在五矿地产ABN相关产品上存在未备案即发行、披露财报信息不准确等问题被给予通报批评,并做出相关的处罚和整改要求。
五矿地产储架ABN
2018年7月26日,五矿地产获得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复的ABN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2018]ABN47号),获得储架式发行供应链融资资产支持票据额度50亿元,首期产品于2018年9月26日发行,这是国内首单央企房地产企业成功发行供应链ABN产品,规模1.55亿元。
根据《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第六条规定:发行载体和发起机构应通过符合条件的承销机构向交易商协会提交资产支持票据注册文件。注册有效期为两年,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六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交易商协会通报全文
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
(2019年第8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前海结算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结算”)相关资产支持票据的主承销商,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和存续期间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主承销前海结算发行的18五矿地产ABN002、19五矿地产ABN001、19五矿地产ABN002、19五矿地产ABN003等4期资产支持票据均未向协会备案即进行了发行,对上述4期资产支持票据发行备案工作尽职履责不到位。
二、针对19五矿地产ABN003发行文件中前海结算2019年一季度财务报表信息披露不准确事项,未能及时关注到相关财务报表差异。
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19年第8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给予中信建投通报批评处分,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
(2019年第8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
前海结算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结算”)作为资产支持票据发起机构,在19五矿地产ABN003发行文件中披露的其2019年一季度财务报表信息不准确:
一是上述财务报表未根据2018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导致资产负债表中部分科目2019年年初余额、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中的部分科目的本年累计金额不准确。
二是上述财务报表中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列示比较的财务数据为本月金额和本年累计金额,不具可比性,违反了相关会计准则要求。
依据相关自律规定,经2019年第8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给予前海结算通报批评处分,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给予公司董事长谢魁星、财务总监朱华丽通报批评处分,并建议2人参加协会信息披露相关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