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公司在2019年4月因上年度年报审计意见为非标意见,被执行退市...
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公司在2019年4月因上年度年报审计意见为非标意见,被执行退市风险警示。2020年4月,虽非标审计意见的影响已消除,但又因2018年、2019年净利润为负继续被执行退市风险警示。等到2021年4月,上述退市风险都不存在了,为何公司没有按照深交所上市规则要求的那样,在发布年报的同时发布是否撤销退市风险的公告?并且2021年一整年没有发布任何退市风险警示公告,是否违反信息披露的要求?
董秘回答(*ST西发SZ000752):
您好,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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