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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问:##针对公告《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提问##...

问董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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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问:

##针对公告《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提问##请问董秘,这个管理人减持没有事先公告吗?既有减持的股东人数,总减持的股票数,减持周期等等信息没有公告吗?请正面答复以上信息。谢谢

董秘回答(紫光国微SZ002049):

您好,紫光集团管理人账户所持股票属于偿债资源,集团可以处置变现用于债务偿还等用途,如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需要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如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只要在累计达到1%后进行信息披露,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比例不超过2%。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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