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尊敬的董秘,按《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可以通过提供持股...
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尊敬的董秘,按《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可以通过提供持股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查询非报告期的股东数,请问要把相关文件发去贵司哪个邮箱才能获取非报告期的股东数?
董秘回答(乐惠国际SH603076):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您可以发送至董秘办的公开邮箱international@lehu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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