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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问:深交所规定,公告发布前三十日为窗口期,年报将于3月22日发布,...

问董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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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问:

深交所规定,公告发布前三十日为窗口期,年报将于3月22日发布,那么2月21日前即为窗口期; 按贵司公告,员工持股将于3月9日实施完成。 问: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否适应于窗口期?是否将在2月21前实施完毕?

董秘回答(恒邦股份SZ002237):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二级市场购买的,需在六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于2021年9月8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标的股票购买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7日。根据《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公司将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综上,公司标的股票的购买的截至日期为2022年2月21日。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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