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根据北京规自委市级通知公告,泰禾集团依据相关协议将北京丰台西府...
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根据北京规自委市级通知公告,泰禾集团依据相关协议将北京丰台西府大院项目中的金融商业地块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转让给丰台西局指定公司,其中地上自持商业面积12752.472平方米和地下全部建筑面积(52249.32平方米,其中商业5599.45平方米、地下车库28755.16 平方米)。因地下车库已经拿到不动产证,本次转让是否计入营业收入?
董秘回答(泰禾集团SZ000732):
投资者您好,泰禾集团子公司北京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4日以出让方式签订了位于丰台区一体化卢沟桥乡村旧村改造项目二期XJ-03-1、XJ-08地块二类居住、商业金融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该宗地受让人需在XJ-08地块向西局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商业用房用于自持。目前公司按照协议要求进行履约,并将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情况下进行收入确认与成本结转,后续具体情况可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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