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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问:董秘您好,请问贵司在与房地产企业合作时产生的应收款项,是否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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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请问贵司在与房地产企业合作时产生的应收款项,是否属于法律中的工程款优先债权?

董秘回答(金 螳 螂SZ00208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函复》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将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合法利益,持续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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