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公司声称与中信科移动不存在同业竞争。 请公司法务部依据同业竞争...
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公司声称与中信科移动不存在同业竞争。 请公司法务部依据同业竞争的内容判断标准回答,公司是依据的哪个条例的第几条得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结论的?
董秘回答(高鸿股份SZ000851):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信科集团对各单位及业务的分工规划,下属公司在车联网业务秉承着分工明确,协同合作的发展原则,通过分工避免同业竞争问题。大唐高鸿和中信科移动在车联网产品、解决方案等方面均有明确的分工,不存在重叠现象,故彼此不构成竞争关系。在产品方面,大唐高鸿主要有C-V2X车载终端、C-V2X路侧设备、C-V2X模组,中信科移动主要有4G/5G车路协同网关。在解决方案方面,大唐高鸿主要负责智慧高速公路解决方案,对外宣传是“集团车联网骨干企业”和“智慧高速”。中信科移动主要负责城市智慧公交解决方案,对外宣传是“5G智慧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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