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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问:请问董秘李伟先生,根据半年报披露,公司产业基金清算会议执行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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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问:

请问董秘李伟先生,根据半年报披露,公司产业基金清算会议执行合伙人为何没有参加?

董秘回答(福成股份SH600965):

您好,公司半年报已披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和辉基金合伙协议约定,经6名合伙人(合计投资占比79.94%)联合提议,2021年7月9日在河北三河燕郊公司总部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应参加合伙人会议10名,实际参加9名,执行事务合伙人未参加会议”;“参会合伙人一致通过了相关决议,决议明确了和辉基金不再延期、确定清算人(组)成员、清算人(组)与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行资料交接等事项进行约定。”执行事务合伙人到了燕郊,却没有参加会议。参会的9名合伙人也非常迷惑不解,到底是什么原因,执行事务合伙人不愿意和其他合伙人见面讨论。 目前,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未配合执行7月9日合伙人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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