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贵司参与上市公司新潮能源定增,现在为第一大股东,据新潮能源公告...
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贵司参与上市公司新潮能源定增,现在为第一大股东,据新潮能源公告显示宁波国金阳光的投资资金来源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管理的信托产品理财资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有金融机构,肩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以及充分维护信托投资人利益的管理职责。我想请问贵司这个受益人4亿股股份,12个亿的资金到期了没?为什么不减持?3元定增,1元减持,如何实现受益人最大化?这12个亿这些受益人都不要了吗?
董秘回答(中航产融SH600705):
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信托作为受托人,系代表信托计划认购国金阳光的有限合伙份额,参与新潮能源定增,一直以来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严格按信托合同约定处理信托计划有关事务。感谢您的关注!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新浪财经从公开信息中摘录,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新浪财经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