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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问:董秘好,给您拜年。关于贵司近期通过的股权激励政策,我提出以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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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问:

董秘好,给您拜年。关于贵司近期通过的股权激励政策,我提出以下几点质疑,烦请解答:1、为何以亏损年份作为基数?此举对于实现激励有何作用?2、贵司目前扣非净利润仍无法有明显改善,为何不继续加强在主业的表现,增加自有品牌的研发费用以及品牌宣传力度?3、股权激励之价格为何如此之低?6.66的价格是否有贱卖国有资产的嫌疑?4、贵司产研力度近年来有了改善,但新能源车品牌,长安仍未有任何亮眼表现?请您解答,谢谢

董秘回答(长安汽车SZ000625):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国资委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长安汽车始终坚持以“引领汽车文明造福人类生活”为使命,秉承“节能环保、科技智能”的理念,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智能汽车,致力于用科技创新引领汽车文明,努力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将按照香格里拉计划的指引,有序打造三大新能源车专用平台,到2025年,覆盖EV、PHEV、FCV,将累计推出25款智能化新能源汽车。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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