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董秘你好!公司可转债第六年利息2%,根据募集书说明,所获得利息...
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董秘你好!公司可转债第六年利息2%,根据募集书说明,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个人持有者承担。可转债到期后,公司按照票面面值的105%(含最后一年利息)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那补偿的3%是不是不用计算个人所得税?或者说应税部分由公司承担?
董秘回答(光大银行SH601818):
感谢您对光大银行的关注和支持!关于可转债到期赎回时的利息所得税问题,请关注光大银行可转债到期赎回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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