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请问张总:贵公司四季度而言,航电业务己剥离,导航业务无收入,G...
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请问张总:贵公司四季度而言,航电业务己剥离,导航业务无收入,GaN业务无量产,北京MEMS业务无投产,只有瑞典正常经营,财务核算简单明了,年度业绩预告却迟迟出不来,是否贵公司2020年度业绩达不达强制预披露条件而不预披露?谢谢!
董秘回答(赛微电子SZ300456):
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以下简称业绩预告):(一)净利润为负;(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或者下降 50% 以上;(三)实现扭亏为盈 ;(四)期末净资产为负。出现上述情况则需要强制披露年度业绩预告,其他情况则不作强制性披露要求。公司2020年涉及事项较多,截至目前财务核算工作仍在进行中,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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