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请问重组新规后,即使公司2020年业绩仍亏损,是否也不用被st...
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请问重组新规后,即使公司2020年业绩仍亏损,是否也不用被st了? 另外想问下公司在如此困难的年份依然实现营业收入的增长,是否意味着公司经营正大幅好转?
董秘回答(吉峰科技SZ300022):
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十章、第三节 财务类强制退市”第10.3.1规定: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按照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正常经营中,经营业绩将以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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