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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问:董秘好,如您所答贵司第三季度收到处置固定资产款项为2.0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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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问:

董秘好,如您所答贵司第三季度收到处置固定资产款项为2.05亿,按会计准则该项应为非营业性收入,但贵司并未列入其中而是归类为投资所得,并计入了流动资金项,请问是否合规?同时,贵司本季度的待售资产比往年增加了6千余万,请问增加的这些待售资产是哪些,欲如何处置?另外,贵司现经营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为—1.02亿而往年同期为—0.22亿,数额变化极大请问是何原因造成?以上三问题,请逐一说明。谢谢!

董秘回答(哈空调SH600202):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收到的转让资产款20,520万元,公司将此笔款项按照会计准则列示于现金流量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中,是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持有待售资产增加,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增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规定,公司将位于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南湖路11号厂区房产、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等,转入持有待售资产列报,目前该项资产转让,只是收到转让款,待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确认该项资产转让收入,是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因疫情影响本期销售产品回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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