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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问:为何持股合计超过5%的一致行动人之一“天恒投资”可以先在9月2...

问董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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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问:

为何持股合计超过5%的一致行动人之一“天恒投资”可以先在9月23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超过1%而直到9月24日晚间公司才公告?根据证券法规是否构成违规行为?大多数投资者认为此事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导致9月24日的暴跌,公司层面要通过何种措施稳住公司股价?增强投资者信心?

董秘回答(天银机电SZ300342):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三条,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一,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感谢您对本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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