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别拿着报备就认为合法当幌子,发改委只备案,不审批。人防车位包含...
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别拿着报备就认为合法当幌子,发改委只备案,不审批。人防车位包含在当初对车位1:1建设规划,而且属于公共设施,按照物业法,对共用设施运营收费需要经过业主大会同意,你们只是告知业主缴费,没有提前与业主协商具体价格,属于单方面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收费。你们这样做合法合理吗?霸王条款停车协议怎么解释?
董秘回答(城建发展SH600266):
您好!您的这个问题请与小区管理人员协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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