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请问董秘,根据工商登记查询,贵司前技术核心谭家勇2013年12...
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请问董秘,根据工商登记查询,贵司前技术核心谭家勇2013年12月已创立宇瞳光学,也就是现在的创业板宇瞳光学,2015年依然在福光股份子公司福光天瞳任职,请董秘回答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矛盾的情况,公司IPO文件等公开信息披露对于核心技术的独立完整性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此外董事长何文波先生的所涉及诉讼进展如何?对公司经营是否会产生影响?
董秘回答(福光股份SH688010):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上均保持独立性,与宇瞳光学是相互独立的两家公司。目前公司经营生产一切正常。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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