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上市公司与江山市政府关停江山基地收储补偿 总额为 105,00...
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上市公司与江山市政府关停江山基地收储补偿 总额为 105,000 万元,但江山基地的资产价值就超过13亿元,而且补偿款需要多年分期领取,这个补偿价格及方式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进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为什么公司会同意补偿价格大幅低于资产价值的协议?
董秘回答(浙江交科SZ002061):
自2011年以来,公司就有机胺及相关生产装置搬迁事宜,与江山市政府开展了持续的商谈,积极推进搬迁工作。由于搬迁工作复杂,协调难度大,双方就原址关停、迁址选择、拆迁、建设、人员安置、项目选择以及赔偿等多个关键因素一直未能协商一致,搬迁工作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江山市政府在2019年2月《政府工作报告》中写到“江化搬迁工作获省政府层面推动,取得实质性进展,明确将于2020年底前搬迁或关停”。为此,公司积极筹备江山基地关停相关工作,一方面以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与江山市政府协商落实关停收储补偿政策事宜;另一方面公司以安全、环保、平稳为原则,成立关停相关工作组,出台关停工作相关方案,逐步降低生产负荷,做好永久性关停工作。 2020年4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关停化工板块江山基地暨签订<关停及收储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公司与江山市政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江山基地政策性关停及收储补偿事项,协商一致并签署《关停及收储补偿协议》。根据《关停及收储补偿协议》,本次交易标的为江山基地无形资产国有土地使用权(约47.5万平方米),地上房屋构建物以及设备等固定资产;江山市政府全权委托江山市土地储备中心对公司予以关停收储补偿,补偿总额为10500万元。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截止2019年底,公司母公司资产总额63.31亿元,扣除长期股权投资49.50亿元后,公司所属江山基地资产总额为13.81亿元,主要包括流动资产(如货币资金、存货等)12.12亿元、固定资产1.17亿元、无形资产0.47亿元等,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的《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此次江山基地关停收储范围仅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约47.5万平方米)、地上房屋构建物以及设备等相关资产,不包括流动资产等。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停化工板块江山基地暨签订<关停及收储补偿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停后续进展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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