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请问董秘,界面新闻稿件《行贿、售卖假药,ST天圣上市三年就崩塌...
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请问董秘,界面新闻稿件《行贿、售卖假药,ST天圣上市三年就崩塌了》,这个稿子说天圣靠行贿、售卖假药起家?是不是事实?
董秘回答(*ST天圣SZ002872):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1、2019年12月5日公司收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变更起诉决定书》(渝检一分院刑变诉【2019】1号),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不再以生产、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变更起诉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因此,公司不存在生产及销售假药的行为! 2、2020年3月20日天圣制药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19)渝01刑初68号】,一审判决天圣制药系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犯对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三百八十万元。详见公司2020年3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2020年3月26日,天圣制药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1)撤销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渝01刑初68号判决书中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判项;(2)改判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构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截至目前,二审尚未开庭审理,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详见公司2020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提交<上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3、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控股股东刘群以现金和非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公司偿还其所侵占和挪用的资金,本次交易用于抵偿的非现金资产有明确的市场价值和评估价值,主要资产为土地及房产,本次抵债资产置入公司后可用于公司的药品仓储、物流配送以及人员办公等方面,同时,部分资产对外出租也有利于公司规避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独立性和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目前相关人员正着手办理资产交割手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一直秉承公开、透明的原则,公司欢迎各媒体、中介机构及广大投资者监督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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