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要约数超出大股东收购数,是按比例收购还是按要约时间先后收购?
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要约数超出大股东收购数,是按比例收购还是按要约时间先后收购?
董秘回答(浦东建设SH600284):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67,917,920股时,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本次要约的预定收购数量÷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次披露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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