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贵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方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请问...
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贵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方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请问该学院是否能代表整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该学院签署这种协议是否代表整个学校的立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用不用学校一级审批?
董秘回答(华力创通SZ300045):
您好,公司与金融学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公司和金融学院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意向性约定,为产学研的深度融合奠定了基础,该协议的签署代表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对合作事宜的支持。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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