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九条,上市公司应当建立与股东畅通有效...
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九条,上市公司应当建立与股东畅通有效的沟通渠道,保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根据第八条,上市公司治理中,应当依法保障股东权利,注重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第二十一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并履行其作出的承诺;第五十三条,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请问公司相关人员是否尽责?
董秘回答(国新健康SZ000503):
您好,公司不存在董事及高管违背承诺,未忠实勤勉尽责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有序推进中。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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