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投资者提问:请问董秘,为什么大股东减持没有提前公告?

问董秘

关注

投资者提问:

请问董秘,为什么大股东减持没有提前公告?

董秘回答(拓尔思SZ300229):

您好,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无需提前公告减持计划,大宗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具体您可参阅该实施细则。感谢您的关注。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新浪财经从公开信息中摘录,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新浪财经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