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过去五年公司水费价格上涨有无超过通货膨胀?

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过去五年公司水费价格上涨有无超过通货膨胀?
董秘回答(兴蓉环境SZ000598):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所属自来水公司向终端用户收取的供水价格构成包括资源水价、水利工程水价、城市供水运营水价和环境水价,根据成都市发改委《关于建立并实施中心城区城市供水价格联动调整机制的通知》和《成都市中心城区城市供水终端价格联动调整管理办法》规定,如遇上游资源水价、水利工程水价调整,公司供水区域内的供水终端价格原则上可按规定实施同步同幅联动调整。因上游水资源费上调,自来水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起同步上调终端水价0.02元/立方米,2015年12月1日起同步再上调终端水价0.02元/立方米。 因公司实施了第三、四、五、八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改造工程,提高了污水处理规模和处理质量,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服务第三期结算价格核定为1.63元/立方米(较第二期结算价格上涨0.1元/立方米,执行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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