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在尔康制药《2018年年度报告》里面,关于同业竞争情况这一项显...
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在尔康制药《2018年年度报告》里面,关于同业竞争情况这一项显示是不适用。请问,是尔康制药的主要股东和主要经营人员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还是控股股东或主要经营人员存在与尔康制药同业竞争的情况,但是尔康制药认为不需要披露?另,请说明河南豫兴康制药有限公司的股东帅放文与尔康制药的控股股东是不是同一人?如果是,两家公司的产品是不是有重合的地方?如何保障尔康制药35000余小股东的利益?
董秘回答(尔康制药sz300267):
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已就避免同业竞争事项作出承诺,相关信息请参阅公司年报关于承诺事项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