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尊敬的董秘:公司年报第29页中提到,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为34...
问董秘
投资者提问:
尊敬的董秘:公司年报第29页中提到,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为348206575.38元,普通股现金分红为135073033.90元,2018年年度分红共计483279609.28,占净利润比为72.33%。回购股以票面价全部奖励给了公司骨干员工,且这部分股份还将参与分红。请问:公司上年度80%的利润都给了骨干员工,对非职工普通股股东公平吗?年底这其中部分股将面临解禁,面对超过200%的利润,怎么保证它们不会短线逐利?又如何彰显股权长期激励机制?谢谢!
董秘回答(赛轮轮胎sh601058):
您好,普通股现金分红是对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分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是48个月,本计划的实施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