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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遭立案不再“牵连” 东家? 东北、东海证券或迎“缓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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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李域  实习生杨晶 深圳报道

全面注册制规则发布后,在“连坐机制”政策调整的公开征求意见期,东北证券和东海证券这两家被立案的券商能否成为首批“冲击”降低的中介机构?

2月7日晚间,东海证券公告称,因公司在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中,开展独立财务顾问业务涉嫌未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东海证券立案。

此前一天,东北证券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在执行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涉嫌保荐、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两天内两家券商被立案调查,这在以往比较少见。

更值得关注的是,全面注册制落地在即,在注册制改革的相关意见稿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中删除了过往有关中介机构因为一个IPO项目遭遇立案调查阶段,导致IPO、再融资等项目不予受理或中止审查的相关要求。

首发中的“连坐”机制取消,被证券业人士视为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的“连坐”也将成为历史。

对此,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东北证券,询问近期是否存在因立案而导致其他项目中止或暂停审核、受理的情况。

东北证券相关人士回应称,“目前正在配合调查,还没有下最终的结论。目前公司除投行以外的其它业务,经营业绩不受影响,投行业务暂时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我们目前在证监会审理的项目可能会暂时中止。

据其进一步解释称,虽然全面注册制正式启动后已有最新规定,但该规定目前尚在征求意见中,所以暂时还要按照当前执行的要求,去预判未来业务的情况。可能要等到正式制度落地之后,业务和调查才可以互相不受影响,所以也在与监管层积极沟通。

东海证券相关人士则表示,项目是否中止或暂停审核需进一步关注公告信息。

某上市券商人士表示,未来趋势是不再“连坐”,但从以往来讲,不同的风险事件对公司的影响不同,有的是没判之前正常开展,有的严重的可能就会暂停,有的则是只暂停某个部门业务。

两家券商被接连立案

2月7日晚间,东海证券公告称,于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东海证券在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金洲)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中,开展独立财务顾问业务涉嫌未勤勉尽责,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立案。

据悉,在2015年5月31日*ST金洲披露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2号——重大资产重组》中,东海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此次重组出具了意见。

但在2022年11月11日,*ST金洲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明,*ST金洲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丰汇租赁的关联交易。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对*ST金洲、丰汇租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目前,*ST金洲已濒临退市。

此前,2月6日晚间,东北证券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在执行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涉嫌保荐、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因涉嫌重大财务造假,豫金刚石在去年6月遭摘牌退市,公司及多位高管被证监会处以罚款合计3595万,实控人被终身禁入市场。

事实上,IPO承销保荐、并购重组一直是券商被罚的业务重灾区。虽然上述两个项目已过去七、八年,但作为保荐机构的东北证券和作为独立财务顾问的东海证券仍难逃追责。

对此,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东北证券,询问近期是否存在因立案而导致其他项目中止或暂停审核、受理的情况。

东北证券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正在配合调查,还没有下最终的结论。在投行业务上,目前在审项目可能会暂时中止。不过,如果公司目前在申报的项目能够完成内部的全面复核,可以向证监会申请解除中止,恢复项目审核,所以公司投行业务正在积极做项目的全面复核。

据其进一步解释称,虽然全面注册制正式启动后已有最新规定,但该规定目前尚在征求意见中,所以暂时还要按照当前执行的要求,去预判未来业务的情况。可能要等到正式制度落地之后,业务和调查才可以互相不受影响,所以也在与监管层积极沟通。

而东海证券相关人士则表示,项目是否中止或暂停审核需进一步关注公告信息。 

多家中介机构曾“中招”

过往,因中介服务机构一些项目问题被立案调查,牵连IPO企业中止情形屡见不鲜。

2022年8月,招商证券因2014年在开展现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业务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涉嫌违法违规,而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受此影响,同年8月19日起,招商证券作为保荐机构的33个IPO项目的审核状态陆续变更为中止。

2021年8月,因蓝山科技欺诈发行案,四家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华龙证券、中兴财光华、天元律所、开元资产评估为蓝山科技提供相关证券服务,未按业务规则审慎核查,出具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华龙证券作为蓝山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未勤勉尽责,被责令改正。彼时多达逾40家IPO企业中止,受到市场关注。

2022年8月12日晚间,招商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来自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其2014年在开展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现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业务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涉嫌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随后,由招商证券保荐的IPO项目出现中止审查,在此过程中,由于监管层对招商证券完成立案调查的速度快,从被立案到调查结束用时仅17个工作日,因此招商证券部分IPO项目较快恢复正常,变更为“已问询”。

当下,备受市场关注的两家券商还有因旗下项目卷入欺诈发行案的中信建投东兴证券

2022年11月,由中信建投保荐的*ST紫晶、东兴证券保荐的*ST泽达均由于欺诈发行而受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相关保代也受到监管警示。

目前,监管层对该案的追责始还未升级至中信建投、东兴证券,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中信建投投行的评级已经降级,跌出了A类梯队,可能对有评级要求的大项目失去机会。

中介责任“压严压实”

2月1日晚,证监会、交易所正式公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与注册制改革相关的意见稿,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均删除了有关中介机构遭遇立案调查阶段导致相关IPO、再融资及重组项目不予受理或中止审查的相关要求。

“考虑到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相互衔接的立体惩戒体系更加成熟,且《首发注册办法》等上位规则已删除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与业务受理审核挂钩的规定,不再将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作为不予受理及中止审核的情形。”上交所对此解释称。

不过,从证监会表态看,这并不意味着放松对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的要求。

证监会此次修订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新增了投行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的原则性规定、对持续督导违规行为的问责措施类型以及完善保荐业务资格条件、年度执业情况报送形式、违规人员薪酬退回等要求。

业内人士认为,虽然取消了“连坐”机制,但对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处罚力度却更高了,这对于投行从业人员的合规操作及展业流程提出了更精确的要求。很多中介机构目前已经开始筹备针对全面注册制的人员培训,力争保质保量地度过政策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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