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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董事长霍达:坚守科创板硬科技定位 夯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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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招商证券董事长霍达

近日,中国证监会修改公布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上交所同步修订发布了《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下统称“修订工作”),这是科创板向纵深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促进科创板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科创板的设立为“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圆满收官提供了强大助力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是国家在科技创新领域的重点专项规划,是我国迈进创新型国家行列的行动指南,其总目标是推动国家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大幅跃升,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显著,国家综合创新能力世界排名进入前15位,迈进创新型国家行列,有力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科创板的设立和运行恰逢“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关键阶段,重点鼓励的目标行业完全契合规划的战略导向和战略重点。截至2020年末,共有215家企业(2019年70家、2020年145家)在科创板完成上市,合计募资3050.49亿元,主要分布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为具有核心技术、行业领先、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口碑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持,也进一步完善了支持科技创新的资本形成机制。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要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畅通科技型企业国内上市融资渠道,增强科创板“硬科技”特色。此次修订在保持对原有六大行业领域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领域企业支持的基础上,通过分类管理和设定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科创板优先支持的科技创新企业方向,更加聚焦支持“硬科技”的核心目标。同时,在符合科创板支持方向和行业领域前提下,将研发人员占比作为科创属性的常规指标,通过强调科技人才在创新中的核心作用和重要地位,引导行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原创性基础性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同时,增加科技管理、产业规划、科学研究等领域委员的数量,不仅能够更好把握上市企业“硬科技”的属性,也能从整体上确保科创板工作更好服务“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总体战略导向。

二、修订工作是对科创板“硬科技”属性的再聚焦再强调

服务科技创新、突出“硬科技”特色、遴选“硬科技”企业是科创板的初心和初衷。科创板的定位始终没有发生过变化,始终坚持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资本市场对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的服务水平,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科创板设立以来,以其包容性的制度设计,汇集了一批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的“硬科技”企业,创下了中国资本市场诸多“第一”:具有特殊表决权架构的A股同股不同权第一股“优刻得”,A股未盈利第一股“泽璟制药”,A股红筹第一股“华润微”,A股首家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的红筹企业“九号智能”,中国芯片IP第一股“芯原股份”。

只有不忘初心才能方得始终。本次修订在原有“硬科技”属性导向基础上,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结合市场发展状况和审核实践作了进一步优化,更加明确了专项说明、专项意见的具体要求,是对“硬科技”内涵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对“硬科技”外延的进一步明晰和规范。修订工作通过量化企业研发指标、明确行业分类、加强专家咨询委作用等制度规定,实际上是给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一个更加清晰的“硬科技”企业“画像”,让科创板企业标志更加鲜明地展现在大众面前。

三、修订工作是对创新行业和企业的再引导再示范

科创板运行以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三大行业初步形成产业集聚,一批处于“卡脖子”技术攻关领域的“硬科技”企业、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标杆企业登陆科创板,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产业初具规模,科创板的示范集聚和引领效应初步显现。据初步统计,目前科创板有生物医药企业近60家,总市值约8000多亿元,覆盖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绝大部分子行业,集聚了一批如科兴生物、心脉医疗南微医学、华熙生物等细分赛道龙头。有高端装备企业40多家,总市值约3000多亿元,覆盖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航空及卫星、智能装备等子行业,汇聚了石头科技、九号智能等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行业领军企业。有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近100家,总市值17000多亿元,集中了以中芯国际、澜起科技、中微公司、中国通号、寒武纪等为代表的龙头企业。

此次修订通过建立更加清晰可操作的清单,按照支持类、限制类、禁止类严格限定科创板支持的行业领域,使企业能够更好地明确自身定位和目标,在发展和规划过程中少走弯路,降低上市成本,更加精准有效地实现创新创业。通过更加明确的“硬科技”属性,有利于进一步厘清与创业板错位竞争的格局,降低监管成本,提升补位发展的协同效应。通过增加科技管理、产业规划相关领域的委员数量,将直接强化科创板国家战略的引导作用,而增加科学研究领域的委员数量,既有助于有效识别一些“注水”性科创企业,又有助于对一些特别前沿科创企业的权威识别,使得这类企业有机会获得公开资本市场的青睐,从而获取更广阔的发展机遇。特别是科技咨询委,如果条件允许,可以不仅局限于审核环节提供咨询,还可以前移至申报前环节对企业和中介机构开放,以更大程度地发挥创新引导作用,减少整个社会的创新成本。

四、修订工作是对上市相关各方责任的再明确再落实

科创板设立以来总体实现了健康理性发展,绝大部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都能遵规守则,但近期证监会集中发布了29条投行业务违规处罚信息,主要包括对发行人核查不充分、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等。科创板运行以来,监管机构共计出具监管措施35份,其中证监会出具各类型监管措施17份,上交所出具各类型监管措施18份,涉及券商15家、保荐代表人52人。这说明,在科创板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问题和隐患苗头已经在显现,如果不及时纠正和扼制,无论是对市场主体还是中介机构都将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损害整个行业的生态和秩序,影响科创板的作用发挥。

建设高质量科创板,要坚持“应科尽科”,发行人是第一责任人,中介机构是第一道质检岗。此次修订要求发行人进一步评估并披露其技术先进性、科技发展方向、行业领域及相关指标等,就是更加具体明确的压实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责任,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造假及信息披露不充分的动机问题。修订还要求保荐机构在核查和推荐中综合判断企业科创属性,不简单以相关指标作为判断依据,压实保荐机构对科创板定位的核查把关责任,有利于倒逼保荐机构主动提高展业能力,紧紧围绕国家战略确定的科技发展方向和内容、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突出、各细分行业领域领先、市场认可度高等方面,把科创板重点支持领域中的“硬科技”企业筛选出来,并推荐到科创板上市。

五、保荐机构要切实履行“看门人”的责任担当

保荐机构在科创板市场发展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从项目遴选承揽到尽职调查辅导上市,从上市前的信息披露到上市后的持续督导,既是一家企业上市穿针引线的“媒人”,也是确保上市企业质量过关的“质检员”,需要同时对投资者、监管部门和发行人负责。正因为担负着不可或缺的职责和作用,保荐机构更应精益求精,不断提升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坚守科创板定位、突出硬科技的要求上来,不断提升执业质量和能力水平,老老实实兢兢业业做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各项工作。

此次修订既对保荐机构业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保荐机构提升执业质量创造了有利条件。科创属性的评价是科创板之“灵魂”拷问,也是保荐机构尽职履职的关键点和难点所在。此次修订增加了定量评价标准、严格界定了支持/限制/禁止的行业分类、增加了定性分析要求,并强化了对科创评价标准相关规则执行的监督检查,一方面是收紧了科创属性的评价门槛,对保荐机构执业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因为规则更加明晰,大幅减少了主观判断的空间,也为保荐机构提升执业质量创造了有利条件,可以较大程度提高保荐机构尽职履责的效率。

保荐机构要全方位落实好《指引》和《暂行规定》的要求。要扎实提升项目承揽能力和水平,认真研究分析项目的科创属性,把好项目入口关。要切实提高尽职调查质量,改进核查方法,做实做细每一个核查环节,在做好基础性核查披露工作基础上,把科创属性作为核查的重点,不仅核查定量指标,更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综合判断,保障企业的科创属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把真正的硬科技企业筛选出来。要切实提高申报文件质量,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效,确保常规性、基础性信息披露和核查问题一次通过,尽可能减少监管资源的耗费,更高效地辅助投资者作出判断和决策。总之,保荐机构要练好系统内功,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保荐人的专业性和职业操守,将《指引》和《暂行规定》的要求贯穿整个执业过程,内嵌到业务开展的每个关键节点,为科创板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科创板不仅是资本市场的重大改革举措,也肩负着科技强国的历史使命,资本市场的各方主体都应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恪尽职守,迎难而上,为资本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助力科技创新发展努力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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