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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被证监会警示 擅自删减科创板招股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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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及2名保代被证监会警示!擅自删减科创板招股书内容

来源:梧桐树下V 

文/梧桐兄弟

科创板又出现保代擅自删减招股书违规事件!7月16日,中信证券及2名保代、上海柏楚电子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警示函!第一次是中金公司在保荐交控科技科创板IPO申请过程中,未经上交所同意,擅自改动交控科技注册申请文件,7月4日,中金公司及交控科技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经查,证监会发现中信证券公司在保荐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申请过程中以落实“对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进行整理和精炼”的问询问题为由,对前期问询要求披露的“综合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及净资产收益率大幅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期间费用率远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等事项的差异原因分析”等内容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6月28日)中擅自进行了删减。另外,从7月1日到3日提交的7版招股说明书注册稿及反馈意见落实函的签字盖章日期均为2019年7月1日,日期签署与实际时间不符。

按照《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七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的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中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上述违规事项的发生,反映中信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薄弱环节,责令中信证券对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三十日内将整改情况的报告报送证监会。

中信证券负责上海柏楚电子科创板IPO的保荐代表人为朱烨辛、孙守安。证监会认为两人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保荐义务,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证监会决定对朱烨辛、孙守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七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的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上海柏楚电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上海柏楚电子2019年4月10日申报科创板,6月27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第11次会议上获得审核通过,7月17日获得证监会注册批复。

上海柏楚电子基本情况

柏楚电子成立于2018年9月,现注册资本为7,500万元,主营业务系为各类激光切割设备制造商提供以激光切割控制系统为核心的各类自动化产品。

公司的共同控制人唐晔、代田田、卢琳、万章和谢淼五人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97.90%。

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综合毛利率高达81.17%

据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基本稳定,随动系统和板卡系统的毛利率水平也基本保持稳定。2017年度其他产品的毛利率较2016年度有明显提升,主要系由于2017年度公司其他产品的构成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数控系统、视觉系统、纯软件系统等毛利率较高的产品销售规模显著上升。2018年度总线系统的毛利率较2017年度略有下降,主要系由于:2017年度公司仅售出12套总线系统,均系三维总线切割系统,毛利率相对较高;2018年度公司销售的总线系统中除三维总线切割系统外还包括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平面总线切割系统。

1、与激光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

2、与专用软件上市公司的比较

销售费用占比远低于可比上市公司

科创板上市委审核上海柏楚电子时,审核意见如下: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如下:

对审核意见的落实函

一、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应对未来共同实际控制人可能出现的退出导致竞业禁止和同业竞争风险的相应安排。请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五位实际控制人预计不存在退出的风险,如未来发生实际控制人退出的情况,预计在一定期限内不会发生同业竞争的风险,公司应对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风险已做出切实可行的相应安排。

二、请发行人进一步披露 2018 年营业收入、产品销量增长率以及中低功率激光切割设备市场占有率下降的原因和对策。请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刚刚过会就擅自删减招股书,恐怕对法治仍不够敬畏。科创板刚启程,各参与主体需尊重并自觉维护市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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