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股票

海欣集团信息内参(2024年第5期)

市场资讯 2024.03.20 09:02

转自:海欣股份

沪深市场走势和公司股票走势

2024.3.1-2024.3.15

上证指数(000001)

深证指数(399001)

海欣股份(600851)

海欣B股(900917)

董监高充电站

证监会集中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等四项政策文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精神,推进建设中国特色资本市场,证监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牢牢把握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落实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突出“强本强基”和“严监严管”,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以及《关于落实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全面加强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的意见》等4项政策文件。

一、《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文件着眼于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全面从严加强对企业发行上市活动监管,压紧压实发行监管全链条各相关方责任,维护良好的发行秩序和生态,提出了8项政策措施。

一是严把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压实拟上市企业及“关键少数”对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第一责任,严禁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过度融资。对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粉饰包装等行为及时依法严肃追责。

二是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常态化滚动式现场监管机制,用好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机制。

三是突出交易所审核主体责任。把防范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摆在发行审核更加突出的位置。严密关注拟上市企业是否存在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严防严查,并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从严监管高价超募。

四是强化证监会派出机构在地监管责任。辅导监管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现场检查切实发挥书面审核的补充验证延伸作用。

五是坚决履行证监会机关全链条统筹职责。综合考虑二级市场承受能力,实施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大幅提高对拟上市企业的随机抽取比例和加大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力度。

六是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衔接。研究提高上市标准。从严审核未盈利企业。

七是规范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督促企业按照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投向和规模,加强拟上市企业股东穿透式监管,防止违法违规“造富”。

八是健全全链条监督问责体系。拟上市企业和中介机构存在违规情形的,依照《证券法》等规定严肃问责。上市委委员和审核注册人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廉政纪律的,终身追究党纪政务责任。

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文件着眼于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和加强投资者保护,围绕打击财务造假、严格规范减持、加大分红监管、加强市值管理等各方关注的重点问题,提出了4个方面18项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严惩业绩造假。推动构建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提高穿透式监管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业绩穿透、数据真实。加强全方位立体式追责。

二是防范绕道减持,维护市场信心。将减持与上市公司破净、破发、分红等“挂钩”。对通过离婚、质押平仓、转融通出借、融券卖出等方式绕道减持的行为严格监管。责令违规主体购回违规减持的股份并上缴价差。

三是加强现金分红监管,增强投资者回报。对多年未分红或股利支付率偏低的,加强监管约束。推动一年多次分红,在春节前结合未分配利润和当期业绩预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四是推动上市公司加强市值管理,提升投资价值。压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主体责任,推动优质上市公司积极开展股份回购,引导更多公司回购注销。

三、《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文件聚焦校正行业机构定位、促进功能发挥、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监管效能,提出了7个方面25项政策措施。

一是校正行业机构定位。督促行业机构端正经营理念、校正定位偏差,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更加注重客户长期回报,切实履行信义义务。

二是夯实合规风控基础。完善利益冲突防范机制,严厉打击股东和实控人侵害机构及投资者利益的不法行为。加强行业机构合规风控建设,坚持“看不清管不住则不展业”。

三是优化行业发展生态。深入开展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建设,坚决纠治拜金主义、奢靡享乐、急功近利、“炫富”等不良风气。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廉洁从业监管。配合相关主管部门持续完善行业机构薪酬管理制度。

四是促进行业功能发挥。更好发挥行业机构维护市场稳定健康运行的主力军作用。压实证券公司交易管理职责,提升不同类型投资者交易公平性。进一步压实投行“看门人”责任,提高价值发现能力。强化公募基金投研核心能力建设,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提升投资者服务能力。

五是全面强化监管执法。坚持机构罚和个人罚、经济罚和资格罚、监管问责和自律惩戒并重,对无视、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机构与个人依法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加强行业机构股东、业务准入管理,完善高管人员任职条件与备案管理制度。

六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立健全覆盖行业境内外、场内外、线上线下全部业务的穿透式监管体系。加强风险监测防范,健全多层次流动性支持机制,及时稳妥处置风险机构。

七是抓好机构监管队伍建设。

四、《关于落实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全面加强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的意见》。文件突出严字当头、直面问题、刀刃向内,坚持以自我革命引领自身建设,推动证监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明确了3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突出政治过硬,坚持和加强党对资本市场的全面领导。不断增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坚定性自觉性。把政治性人民性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监管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为民情怀,切实维护好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突出能力过硬,着力打造堪当重任的监管干部队伍。健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政策措施,引导干部吃苦在前、实干在先,在金融报国、钻研业务上作表率、当先锋。下大力气提升监管履职能力。严格监管问责,推动监管干部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

三是突出作风过硬,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从严加强干部监督制度建设。从严从紧整治政商“旋转门”。重拳纠治“四风”顽疾。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

证监会将坚持系统思维、依法治市,抓紧制定修订相关配套规则,统筹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同时,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研究出台一揽子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有利于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走好中国特色资本市场发展之路,为金融强国建设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积极贡献力量。

【来源:中国证监会】

监管案例

因内控执行不到位等 收到交易所监管函 

深交所网站3月12日公布的监管信息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BRJY存在内控执行不到位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被采取责令改正。

内控执行不到位方面,一是BRJY发生多笔大额预付款支出且支付比例超过合同金额30%,与其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关于预付金额不超过30%的规定不符;二是BRJY存在少数客户业务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续签,未严格执行客户信用政策导致应收账款实际账期超出合同账期等情形;三是BRJY的部分对外投资和重大业务决策未见内部控制过程性信息。

会计核算不规范方面,BRJY在2021年对湖南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湖南某遗传医院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但单项计提方法存在错误。2022年年报披露前,BRJY对计提方法进行更正,但未根据新确定的计提方法追溯调整 2022 年年报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期初数据,导致财务数据披露有误。

深交所指出,BRJY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希望公司及全体董监高认真吸取教训,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投融资新讯息

甘肃能源筹划购买控股股东发电资产事项

3月5日甘肃能源公告,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控股股东持有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常乐公司”)66%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相关规定,甘肃能源股票自3月6日开市时起停牌。

甘肃能源是一家集水电、风电、光电为一体的综合性清洁能源上市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发电收入,包括水力、风力和光伏发电。今年1月,甘肃能源发布业绩预告称,公司2023年所属电站发电量86.3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3.37亿千瓦时,预计实现净利润为5.05亿元至5.35亿元,净利润同比增长67.30%至77.24%,净利润增长主要是公司在建风电、光伏项目陆续投产发电,以及原有已发电项目结算电价有所上涨。

本次甘肃能源拟收购标的常乐公司成立于2016年,主营新能源配套的调峰火电项目,属于鼓励类产业项目,在节能减排方面符合国家以及行业监管的要求,同步建设并实现了废气的超低排放。

具体看来,常乐公司已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电力项目中的“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采用超超临界发电机组,保障电力安全的支撑性煤电项目和促进新能源消纳的调节性煤电项目”,并已取得国家能源局的建设规划批复、甘肃省发改委批复以及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等。

同时,常乐公司项目在建设时已同步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同步建设SCR脱硝装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仅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重点控制区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还可以达到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规定的“鼓励西部地区新建机组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要求。

甘肃能源表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电投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据了解,甘肃能源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2024年3月20日前按照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