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集团信息内参(2023年第17期)
转自:海欣股份
2023年9月1日-15日沪深市场
走势和公司股票走势
上证指数(000001)
深证指数(399001)
海欣股份(600851)
海欣B股(900917)
董监高充电站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
2023年9月8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报告指出,截至2023年4月30日,除ST摩登等6家公司外,A股市场共有5,158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其中主板3,195家、创业板1,255家、科创板517家、北交所191家,实现盈利的4,111家、发生亏损的1,047家。按期披露年报的上市公司中,235家公司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无法表示意见37家、保留意见94家、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104家。
为掌握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情况,证监会会计部组织专门力量抽样审阅了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总体来看,上市公司能够较好地理解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但仍有部分上市公司在收入、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金融工具、资产减值、非经常性损益等方面,存在会计处理错误或财务信息披露问题。
收入相关问题,主要表现为未恰当合并合同和识别单项履约义务;未恰当识别单项履约义务并判断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未正确判断能否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未恰当计量履约进度并结转营业成本;未恰当对合作建房后低价租回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等。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相关问题,主要为错误计量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错误核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购买方因政府补助确认的递延收益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未恰当核算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未审慎判断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的可收回性;未恰当考虑处置子公司时承担的担保义务;未恰当确认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时原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会计处理错误等。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相关问题主要为错误核算已背书或贴现但不能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产生的金融负债;未恰当计量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未恰当计量以自身股份结算的或有对价;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不恰当;未恰当核算主负责合同中嵌入的衍生工具等。
针对上述问题,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梳理审阅发现的上市公司问题线索,及时跟进并按规定进行后续监管处理。
二是就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组织召开年度财务信息披露监管协调会,统一监管口径。
三是继续以案例解析等形式加强实践指导,提升企业会计准则、财务信息披露规则执行一致性和有效性。
四是密切跟踪市场热点难点会计处理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强化专业技术支持。
【来源:中国证监会官网】
监管案例——上市公司大股东因违规减持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3年9月15日,证监会于官网发布对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违规减持“我乐家居”股票案调查进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总体要求,证监会对“我乐家居”大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违规减持股票行为立案调查,迅速查明违法事实,从重从快追究行政法律责任,并向相关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违规减持股票,破坏市场诚信基础,扰乱正常交易秩序,损害广大中小股民利益,始终是证监会监管执法重点。近期,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引导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共同维护健康市场生态。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无视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公然违规减持本公司股票,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惩。
经查,2021年,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我乐家居”股票达到5%时,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本次违规减持发生前,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我乐家居”股票2244万余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1%。2023年9月5日至9月6日,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上述股票全部减持,未在减持比例到达5%时依法停止交易,后续违规成交金额1.07亿元,违法所得1653万元。证监会拟依法没收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前述违法所得,并从严处以3295万元罚款。
证监会表示,持股5%以上股东是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对公司负有特殊责任,是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运行中的“关键少数”。新《证券法》进一步强化对股东减持行为的规范,在买入卖出、信息披露等方面规定有特别义务。希望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相关高管人员等市场主体要以此案为鉴,时刻保持警醒,深刻吸取教训,忠实履行信义义务,强化诚信契约精神,增强守法合规意识,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以及相关监管规则要求规范减持股票。
【来源:中国证监会官网】
投融资新讯息
证监会就近期有自媒体报道新股发行上市关闸、发行上市标准变化等情况答记者问
问:近期,有自媒体报道新股发行上市关闸、发行上市标准变化等情况,证监会对此有何评价?
(证监会)答:我们也关注到相关信息,这些市场传闻不一定全面、准确,对发行上市,近期:
一是IPO发行节奏。证监会加强一二级市场的逆周期调节,在充分考虑二级市场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科学合理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更好促进一二级市场协调平衡发展。近期阶段性收紧IPO节奏,是维护市场稳健运行的安排,证监会、交易所IPO受理、审核、注册等相关工作没有暂停,不存在IPO“关闸”的情况。上市公司再融资也不存在“关闸”情况。
二是支持科技企业发展。证监会深入推进科创板建设,坚守科创板定位,支持六大行业中符合条件、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硬科技”企业通过科创板做优做强,引导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集聚。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资本市场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行动方案,进一步畅通“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三是发行上市条件。试点注册制以来,证监会坚持信息披露为核心,进一步明确板块定位,精简优化发行条件,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沪深北交易所各有侧重、协调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可以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上市融资需求。目前,各板块的定位、发行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要求等没有变化,不存在提高上市门槛的情形。
四是部分在审企业撤回。近期撤回的企业,主要存在控制权稳定性不足、业绩下滑等影响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问题。对于媒体报道中涉及的产能过剩、周期性强及天花板低的行业企业,审核实践中,证监会、交易所充分关注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发行人自身情况,根据产业政策、发行条件、板块定位严格审核把关。
五是严把审核质量关。试点注册制以来,证监会实施更加严格、透明、审慎的发行上市监管,充分运用多要素校验、审核问询、现场检查等方式加快问题企业出清。发行上市审核中严防严查欺诈发行,压严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财务造假,从严从重查处。
【来源:证监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