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许可正产 丽江市氧气有限公司被罚55万!
未取得许可正产、药企被罚55万!
转自:蒲公英Ouryao
2023年04月17日,云南药监局发布了行政处罚通知,丽江市氧气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情况下生产、销售医用氧,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3625.00元,并处罚款500000.00元。
公告主要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药监药罚〔2023〕A1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丽江市氧气有限公司
案件来源:云南省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线索通报
违法行为类型: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销售医用氧
主要违法事实: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销售医用氧。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丽江市氧气有限公司
许可证编号:滇20230708
省份:云南省
分类码:Aq
注册地址: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黄山镇白华居委会金龙村
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正本):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黄山镇白华居委会金龙村:医用氧***仅供注册申报使用,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副本) 云南省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黄山镇白华居委会金龙村:医用氧(气态)***仅供注册申报使用,产品不得上市销售。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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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所得536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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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500000.00元
往期新闻
公告主要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药监药处罚〔2023〕1-2号
处罚名称: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肌苷注射液案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事由: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肌苷注射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2022年06月09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了2022年03期质量公告,共计7个品种7批次抽检不符合要求,其中制剂3批次、饮片4批次。
其中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肌苷注射液可见异物不合格,具体如下: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版)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之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
处罚结果:
1.没收劣药肌苷注射液;
2.没收违法所得;
3.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