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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重点监控药品遇上集采

市场资讯 2023.02.27 09:10

转自:青松医药集团

近日,国建委发布一则《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通知》,通知指出,有30款药品纳入第二批目录,第一批继续纳入第二批目录的药品加强重点监控;未纳入第二批目录的,应当持续监控至少满1年后可不再监控,以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持续提高。

针对第二版重点监控目录,官方公开回应:进入重点监控目录的产品并非不能用,且监测不分剂型;一些品种虽未纳入《目录》,但也存在极大不合理使用风险。

因此,即便一些未被纳入的大品种企业,也陷入忐忑;因此出现——按照销售量多少遴选重点监控药品是否合理的争议。实际上,相对第一批遴选方式,第二批已相对完善。

结合第一批、第二批《目录》,2023年将有43个药品被重点监控,这43个药品中:

  • 第一批:辅助用药多且多无临床指南等推荐,有13款移出目录名单需重点监控1年;
  • 第二批:大品种多,且一些已经进入集采和国采,30款重点监控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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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重点监控药品遇上集采KPI

第二批《目录》的30个药品,均已被省级集采。其中,12个品种被纳入国采

据统计,雷贝拉唑、兰索拉唑和奥美拉唑、泮托拉唑和艾司奥美拉唑,这几个质子泵抑制剂,被省级集采次数较多,超十余次。

而地佐辛,此次也被纳入重点监控目录,但仅参与过一次省采。

除此之外,头孢噻肟、头孢哌酮舒巴坦和哌拉西林他唑巴坦等3个抗感染药品出现在第八批国采报量目录中。

据药智网数据,2021年,第二批30个重点监控药品销售已超千亿,达到1148亿元。其中,2021年销售额最大的是人血白蛋白,卖了209亿元,占第二批30个品种总销售额的近1/5(18.2%),共涉及35家药企,其中销售额最大的是两家外企

进入重点监控目录的药品真的会影响其销量吗?

从第一批监控目录的药品来看,有一定影响,但第一批《目录》内药品主要为辅助用药且在后期集采报量时,要求医院根据实际需求,谨慎报量。

“虽然未被纳入《目录》,但也存在极大的不合理使用风险,比如国家集采中的一些麻醉类药品,如果医院一味追求完成集采任务量,也可能出现不合理使用的风险,针对这些药品,医院也应加强监控”国家卫健委医政司相关处室负责人对中国卫生杂志表示。

由此看来,如果医院依旧面临集采药品KPI的考核,对于重点监控药品的监控确实需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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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品种该如何应对?

第二版重点监控目录药品的遴选,主要是在借鉴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借助重点监控的手段,对一些使用量异常增长、无指征、超剂量使用和使用金额异常偏高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进行管理,以不断规范临床用药行为。

主要以地方遴选推荐为基础,各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根据药品临床不合理使用现状、使用金额、临床价值等综合因素,经本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研究遴选后,不区分剂型以药品通用名按照推荐程度从强到弱排序,将推荐程度最强的前30个品种信息报送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随后,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各医院推荐的30个品种,分别赋予相应分值,以药品通用名为基础,对辖区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报送的全部品种赋值进行加和,得出每个品种的推荐总分值,再按照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分值相同的,可并列排序并占用后续名次)。将排名前30的药品品种(含第30名有并列分值的其他药品)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

增补药品依据:通过医院信息系统,每月筛选出上个月使用数量和金额排名前20位、使用数量及金额较上月增长幅度排名前5位的药品以及存在“千病一药”现象的药品。

从上述遴选流程来看,销售额较大的品种无论是否进入重点监控目录,未来都将受到临床监控。

那么,对于销售额较高的品种,该如何避免进入《目录》的监控?

有业内人士认为,无论销售额大与否,最终还是看确切疗效。目前销售额较大的品种,需要做好充分的循证医学研究;积极进入临床路径、指南或共识;在渠道上,扩宽渠道增加医院覆盖面,控制单一医院的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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