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 | 名人肖像频遭 AI 带货:“眼见不为实” 需严管
(来源:文汇报)
“谁在利用AI肆意抓人替自己作恶?”10月18日凌晨,演员吴越在网上发文怒斥AI广告:某化妆品牌账号利用AI技术,伪造她的声音与形象,公然生成带货视频。
吴越个人微博 图源:网络截图
AI假冒知名人物带货已非个案。前乒乓球冠军邓亚萍、上海知名医生张文宏都曾遭遇AI克隆带货。演员温峥嵘曾表示自己遭遇AI盗播,无奈坦言“很难证明我是我”。AI复刻名人带货,已经明显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和声音权。《民法典》相关规定:禁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他人肖像;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肖像权保护规则,商业使用肖像与声音必须取得本人同意。
此外,AI伪造名人带货还会造成多重危害。首先,名人不仅具有知名度,同时自带背书效应。即便大部分AI生成的带货视频按规则标注了“作者提示:含AI生成内容”,但配上真实的“名人脸”,仍不免让很多人产生误解。
其次,AI带货容易夸大产品功效,成为假冒伪劣产品滋生的温床。它在商品与公众人物之间制造虚假关联、诱导交易,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某清洁剂短视频广告显示:两名壮汉清洁布满油污黑垢的烧烤架,一人用钢丝球擦洗,另一人使用清洁喷雾清洗。比赛结果是,使用清洁喷雾的烧烤架立即洁净如新。但这段视频实际由AI生成,真实产品效果并非如此。
AI假冒名人广告泛滥,实则折射出法律规制与管理手段存在短板。带货利润高,AI制作门槛很低;短视频平台上一个账号一旦违规,运营者换个账号就能继续开播,一条由AI编织的灰色利益产业链已然形成。
AI应用的安全监管与伦理边界,是全世界面临的难题。AI识别存在技术局限、跨账号流窜追责难等现实困境。AI技术滥用侵害的不只是当事人的权益,还会损害全体网友的消费权益与知情权。监管的重点首先落在平台:除AI内容标注外,平台应当严格履行审核义务,从严管理AI生成内容,同时加大处罚力度,不能让AI虚假内容低成本泛滥。此外,普通消费者也应当提升辨识能力,学会甄别AI生成内容。过去常说眼见为实,如今面对AI视频,也要多留一个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