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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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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8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5%。

  2、本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4月28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40号文核准,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智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250万股,网上发行2,250万股,发行价格为14.85元/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7,5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0,000万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 239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6年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5,000,00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分别为浙江领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庆创投”)、上海易居生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居生源”)、上海易居生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居生泉”)。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股东领庆创投、易居生源、易居生泉承诺:自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永和智控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永和智控回购该部分股份。

  股东易居生源、易居生泉承诺:(1)在锁定期满后,将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及公司股价情况对所持公司股份做出相应减持安排;在不违背限制性条件的前提下,预计在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完毕全部股份。(2)每次减持时,将通知公司将本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3、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4、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4月2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8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7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名,均为法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明细表:

  ■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永和智控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永和智控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信建投证券对永和智控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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