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某凉果厂果脯被检出苯甲酸超标 过量服用可引起中毒
千龙网北京8月30日讯 8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官网发布公告称,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抽检行动中发现,汕头市澄海区隆都毓园凉果厂生产的果脯(商标:葡萄梅),被检出苯甲酸超标。
资料图(图片源自网络)
记者了解到,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16年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和合格产品信息进行公示。本次抽检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11批次饮料、10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罐头、1批次豆制品、11批次餐饮食品、6批次青海餐饮食品、4批次调味料、6批次糖果制品、3批次蜂产品、3批次酒类、3批次糕点、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共69批次产品,经检验检出2批次不合格产品。其中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1批次,汕头市澄海区隆都毓园凉果厂生产的果脯(商标:葡萄梅),规格型号5000g,被检出苯甲酸超标。
记者了解到,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它可以在体内很快被吸收,以马尿酸的形式排出体外,少量的苯甲酸不会与蓄积作用。但由于主要解毒代谢都在肝脏中进行,对于肝脏功能衰弱者,少量苯甲酸会加重肝脏负担而危害人体健康。另有食品专家曾表示,婴幼儿等人群如果长期过量摄入苯甲酸,可能会导致哮喘、代谢性酸中毒等不良反应。
对此,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食品,保存相应购物票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和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标识等内容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存在漏气、涨袋及变质等问题;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